前配偶:指婚姻关系已经结束(如离婚、婚姻解除)后,曾经的丈夫或妻子。该表达较正式,常用于法律、保险、税务、福利等语境。
/ˈfɔːrmər spaʊs/
My former spouse lives in another city now.
我的前配偶现在住在另一个城市。
In the custody agreement, my former spouse and I share parenting time equally.
在监护权协议中,我和前配偶平等分配陪伴孩子的时间。
former 原义与“在前的、较早的”相关,后来引申为“以前的、前任的”;spouse 来自拉丁语 sponsus/sponsa(新郎/新娘、订婚者),经由古法语进入英语,逐渐固定为“配偶”。合起来 former spouse 就是“以前的配偶”。
“former spouse” 更常见于法律与纪实写作;在文学叙事中,作者更常用 ex-husband / ex-wife / ex 来表达“前配偶”。涉及离婚与前配偶关系、常出现相关表达(如 ex-husband/ex-wife)的知名作品包括: